【甲仙好客網路博物館】系列之八十七
日昭和十年甲仙信用販賣購買利用組合合影 / 詔安客游永福
資源分類:老照片
資源名稱:日昭和十(1935)年甲仙信用販賣購買利用組合合影
客語拼音:gidˋzeuˊfoˇsiib ngianˇgabˋxienˊxin iung fan mai gieu maiˊli iung zuˊhab hab iangˋ
篩選理由:具有地方重要人物、歷史事件之深厚淵源,能反映政治、經濟、社會等歷史變遷及時代特色
創 作 者:不詳
提 供 者:莊麗雪
年 代:日昭和十年
保存狀態:影像有上下2處裂痕與輕微污損,但還算清晰;陳誌誠民國一○三(2014)年掃描完成歸還之後,原件今已不存
地 址:高雄市甲仙區和安街60號
材質重量:相紙。2g。
形狀尺寸:長方形
置頂照片:日昭和十年甲仙信用販賣購買利用組合合影(莊麗雪提供,陳誌誠掃描,2014;游永福後製,2020)
簡單敘述:
這張照片的大門左側,出現了一塊招牌,「保證責任甲仙信用販賣」幾個字很清晰,接下來的字被人物遮蔽了,追查之後,機構的完整稱呼為「保證責任甲仙信用販賣購買利用組合」。該組合,是於日大正九(1920)年5月成立,當時名為「甲仙信用組合」;昭和二(1927)年因組合增加了購買販賣利用等業務,名稱改為「甲仙信用販賣購買利用組合」;昭和十八(1943)年組合名稱又有變動,改為「甲仙庄農業會」;民國三十五(1946)年3月,改為「甲仙鄉農業會」,同年11月又改為「甲仙鄉合作社」;民國三十八(1949)年12月,改為「甲仙鄉農會」;民國六十四(1975)年4月,合併桃源、三民(今那瑪夏)兩鄉農會,改為「甲仙地區農會」,成了全臺灣轄區最大的農會。
照片,沒有標示日期,但是合影者出現了大正九年擔任甲仙庄長的翁朝,乃有了線索。翁朝在昭和十(1935)年因公私兩忙積勞成疾,不得不暫卸重職以調養身體,而於同一年9月22日卸任;卸任前獲邀與庄內經濟重鎮同仁合影,乃是合情合理,照片拍攝時間因此推測為昭和十年9月。照片相關人物大名,前排左起:梁南松、翁朝、陳昌、吳明祥,後排左起:吳盛宏、張萬枝、王秀春、陳添運。
而翁朝在卸任之後,於昭和十一(1936)年,日本政府以「實業家」稱之,更以「地方開發模範功勞者」給予嘉勉。惟身體一調三年,翁朝仍於昭和十三(1938)年9月3日不幸辭世!所以當時嘉勉文的「盡瘁貢獻」預言,竟成了日本政府對翁氏最後也是最為貼切的褒揚。
值得注意的是,拍照時為了呈現「保證責任甲仙信用販賣購買利用組合」這塊招牌,招牌前方的日本國旗,將近有一半被往下拉扯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