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甲仙好客網路博物館】系列之五十五
民國四十六年臺灣光復節於新竹紀念 (經緯度120°35'25.65"E 23°05'01.42"N) / 詔安客游永福
資源分類:老照片
資源名稱:民國四十六(1957)年臺灣光復節於新竹紀念
客語拼音:
minˇguedˋxi siib liugˋngianˇtoiˇvanˇgongˊfug jiedˋiˇ xinˊzugˋgi ngiam
提 供 者:吳祥雲
篩選理由:見證北部客家鄉親因樟腦產業移居南部的歷史
年 代:民國四十六(1957)年
文物所在:高雄市甲仙區林森路2巷8號
保存狀態:尚可(有摺紋)
材質重量:相紙。2g
形狀尺寸:長方形。高10.8cm,寬7.7cm
上,照片:民國46年臺灣光復節於新竹紀念(吳祥雲提供,2020,游永福掃描)
簡單敘述:
日昭和十五(1940)年3月10日,居住新竹州竹東街的林氏蕉妹(1899-1986),舉家搬來甲仙街區,林蕉妹是從事一般農事;17歲的長子吳祥雲則轉寄留旗山郡甲仙庒東阿里關甲二十七番戶,從事樟腦產業工作,職稱「腦丁」,是甲仙最後一位腦丁。
林蕉妹會舉家南下甲仙,乃因先生吳阿連在昭和七(1932)年才34歲時便已過世,當時膝下遺有3子1女,長子吳祥雲9歲,三子吳祥金才1歲,一個弱女子家要撐起一個家庭不容易!終於等到長子長大,聽說甲仙討生活容易,乃舉家南下。歹命子吳祥雲很爭氣,努力做事的態度很得人緣,所以樟腦產業結束,一般農事邀約也從未間斷。
昭和十九(1944)年吳祥雲回故鄉與溫瑞霞女士結婚,婚後夫妻隨即南下甲仙庒東阿里關四六一番地寄留。民國四十(1951)年間由於林蕉妹想念家鄉親友,孝順的吳祥雲乃回竹東街區建蓋了一棟房子,讓母親想回竹東就回竹東,想住甲仙就住甲仙。
到了民國四十六(1957)年間,一起回竹東的孩子,外出工作的外出工作,出嫁的出嫁,房間空出來了,林蕉妹乃把空出的房間租給一位軍職年輕人。這位無法追蹤姓名的帥氣年輕軍人,一直把林蕉妹當母親一樣照顧,還在當年10月25日台灣光復節時,特地帶著當時58歲的林蕉妹,前往新竹的照相館拍照留念──當時,拍照對一般家庭來說算是奢侈了,大家都捨不得花這個錢,所以這一張珍貴紀念照片,乃成了林蕉妹唯一存世的影像。照片中,年輕男子穿著黑色中山裝,而林蕉妹身上一襲黑色大襟衫配大襠褲,可看出南北客家婦女衣著的不同特色:北部客家婦女的大襟衫為七分袖且衣長較短;南部的藍衫袖子較長、可以反折,且衣長到小腿。
日去月來,林蕉妹漸漸老了,需要有人照顧,吳祥雲夫妻乃把老人家接回甲仙侍奉;到了民國七十五(1986)年,林蕉妹終於圓滿了這一生的功德,含笑回歸極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