置頂照片:昭和七(1932)年4月1日《理蕃の友》裡第8頁的〈甲仙交易所〉報導。.png

〔甲仙好客街角博物館〕系列之十四

陳昌的甲仙交易所 / 游永福

置頂照片:臺灣總督府警務局出版的《理蕃の友》,在昭和七(1932)年41日第8頁有〈甲仙交易所〉報導,讓我們知道交易所業務,是由陳昌經營的雜貨店擔綱。

  • 經    營    者:陳昌(~)[1]
  • 原    居    地:新北樹林
  • 營業單位: 甲仙交易所
  • 經營內容:蕃產交易
  • 現在地址:和安街66-68

旗山郡瑪雅峻和達卡努瓦地區的藩人,是在甲仙交易所進行交易,但這個交易所距離藩社也有八、九里遠,[2]因此並不常使用,以至於負責交易的人似乎對它沒有深厚的興趣;補給品和蕃產品都是在同一地區一位名叫「陳昌」的雜貨店內進行交易。

這一點,國家相關部門的人大概是不知道的。不用說,最近修訂的交易規定施行細則,也是從保護藩人經濟生活、改良風俗禮儀、引導產業等角度出發。

然而,令人遺憾的是,所有的東西都在一個島民的店鋪交易,而且沒有考慮將其國有化。這個甲仙交易所,應該在瑪雅峻地區撫育設施完成後搬到同一地區,[3]一旦完成,我們就可以改變這個地方的面貌。翻譯者:日文老師許曼莉,2024-07-21

由於上開昭和七(1932)年41日《理蕃之友》的這一篇報導,讓負責蕃產交易的「甲仙交易所」浮上檯面,擔綱甲仙交易所業務的是陳昌的雜貨店。依據耆老吳盛瑛19192009說法,陳昌與翁朝開設的雜貨店都比較早,且比較像樣;另一耆老林國泰(1930~)則說:陳昌還會進口東洋日用品,所以很受居住甲仙的日本人喜愛──會被日本官方指定,這兩個因素應該是重要原因。只是,陳昌過世之後,雜貨店也結束營業。

照片1:影像左:翁朝(前排左2)卸任前與保證責任甲仙信用販賣購買利用組合同仁合影,人物:前排左3陳昌;後排左4陳添運。攝影時間:昭和十(1935)年9月(莊麗雪提供)。影像中:陳昌。影像右:在保證責任甲仙信用販賣購買利用組合合影,人物:左1吳盛宏,左2陳添運,(宏仁藥局提供).PNG

照片1:(左)翁朝(前排左2)卸任前與保證責任甲仙信用販賣購買利用組合同仁合影,人物:前排左3:陳昌;後排左4:陳添運。(提供:莊麗雪,攝影時間:昭和十(1935)年9月)。(中)陳昌影像截取。(右)在保證責任甲仙信用販賣購買利用組合合影,人物:左1:吳盛宏;左2:陳添運(提供:宏仁藥局)。

在昭和十(1935)年,陳昌參加臺灣總督府開放市會議員與街庄協議會員半數民選的選舉,當時甲仙有六位日本人與二十位本地人參選,競爭之激烈,比之今日選舉實有過之而無不及,到了1121日結果出爐,兩位民選協議會員為:陳昌、潘沙羅;官選的則為:野口竹治與翁朝。昭和十四(1939)年1122日,陳昌又獲選為新的協議會員,另三位為:樋口峰一、林永、切通為俊。

陳昌的公子陳添運(19121973)也不遑多讓,光復後任甲仙庄庄長、甲仙第一任鄉長、高雄縣第四屆縣議員、甲仙第四屆鄉長與第五屆鄉長,對甲仙鄉政貢獻良多。

 

[1] 民國一百年度,筆者進行「甲仙區客家文史產業調查研究計畫」時,陳昌家族已經沒人居住甲仙,所以沒有列入現住戶調查範圍;個資法施行之後,筆者更加無權介入調查,生、卒年只好空白呈現。

[2] 日本明治維新以後,規定1里相當於3.927公里,使用到現在。所以8里等於31.416公里;9里等於35.343公里。今日,從甲仙街區到達卡努瓦里的7-ELEVEN那瑪夏門市,里程為35.4公里,說明當時的八、九里說法蠻接近。

[3] 「同一地區」,是指「瑪雅峻地區」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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